建设部和公安部各有一个对公交超载的界定。按照国家建设部对公交车限载的国家标准是8人/平方米,按照这个标准,公交车上一般要超过80人以上才属于超载。但是公安部执行的标准是车辆出厂时的核定载客量为准,按照这个标准,广州市公交车的核定载客量就是每辆车35人到43人之间。 实际上,公交司机有规定不能拒载,经常只能劝乘客等下一趟车。三汽公司的一位司机表示,“万一乘客坚持要上,司机也不能硬赶人下去。” 可以想见,如果交警严格执法,按照大多数城市目前的公交运力,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公交车对等车乘客视若不见飞驰而过,市民乘车将更为困难。而如果按照不超载的要求来增加运力,在上下班高峰公交车至少要增加总量的三分之二才行。这样的话,不但已经捉襟见肘的城市交通将更加拥挤,市民乘车肯定也将付出更高昂的费用。
当然是超载啦!虽说只是公交车,可是一样都有人们的性命安全!确保性命宝贵,公交车也别犯错误!这样就可以-高高兴兴出家门,平平安安回家来
公交车不会超载的,设计公交车的承载能力时是按照近200人重量计算的(普通公交),人挤人挤满也到不了200人。这也是公交车比一般车贵的原因。
共同点是都是交通工具,不同的是公工交通是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而且任何人都可以用,而私家车可以随处跑,车主想让谁坐车都由车主来决定
问这个问题,大家一定会说,中国人多,没办法。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好像还有点公家没有犯法,个人就有犯法的。 简单说明如下,公交公司也是载乘客来赚钱的,私人车也是载乘客来赚钱的。只不过公交的话,都是以牺牲个人的舒服感,每天上班简直是不要命的赶公交车,说严重一点就是以牺牲人民的生命安全来达到赚钱的目的,你说这公交公司有多么赚钱了,私人车的车也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如果超载就得受处罚,这道理我怎么想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公交就可以超载,私人车就不能超载呢?
按照国家建设部对公交车限载的国家标准是8人/平方米,按照这个标准,公交车上一般要超过80人以上才属于超载。但是公安部执行的标准是车辆出厂时的核定载客量为准,按照这个标准,公交车的核定载客量就是每辆车35人到43人之间。 实际上,公交司机有规定不能拒载,经常只能劝乘客等下一趟车。三汽公司的一位司机表示,“万一乘客坚持要上,司机也不能硬赶人下去。”
从我国交通法律理论来看,公交车是存在超载问题的,交警应也应当依法对超载的公交车进行处罚。但是就现状而言是非常难以执行的。试想,如果公交车真的不超载运行了,那下班回家时坐不上公交车的市民会不会愤怒呢?公交车往往集中在市区内行驶,公交车车速相对较慢、站点相对较多,所以对公交车的这种所谓超载现象应该从社会的整体意义上理解,而现在国内很多地方公交公司都对公交车进行了限速,交警也加大了对公交车驾驶员的驾驶违章的出发,从而尽可能减小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
公交车是市政的问题.在交通法内也好像没有城市交通限载的条例.要追究的话只有国务院重定批示吧.市政配套设施不够是导致公交车超载的必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