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内部人士表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公交车基本不可能出现超载现象。据建设部2001年印发的《城市建设系统指标解释》,公交车额定载客量的计算公式为:客位数=车厢固定乘客座位数+车厢有效站立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允许站立人数。在国家标准中,“每平方米允许站立人数”多达8人。
目前,公交车沿用的是1987年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根据这个标准,城市公共汽车按每人0.125平方米核定载客数,也就是1平方米内,只要不超过8人就不算超载。而事实上,公交车再挤,1平方米也很难挤下8人,因此再拥挤的公交车都算不上“超载”。
因为公交车是维持城市交通流动的主要工具,尤其在大城市。实际上,公交车有时的确存在超载,但因为它主要穿行在繁忙的城市大街小巷,速度慢,危险的可能也减小了(众所周之,超载时若速度快,后果就很严重)。
权衡利弊,公交车的适度超载也较合理吧。
从我国交通法律理论来看,公交车是存在超载问题的,交警应也应当依法对超载的公交车进行处罚。但是就现状而言是非常难以执行的。试想,如果公交车真的不超载运行了,那下班回家时坐不上公交车的市民会不会愤怒呢?公交车往往集中在市区内行驶,公交车车速相对较慢、站点相对较多,所以对公交车的这种所谓超载现象应该从社会的整体意义上理解,而现在国内很多地方公交公司都对公交车进行了限速,交警也加大了对公交车驾驶员的驾驶违章的出发,从而尽可能减小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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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站立乘客用的地板面积计算,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为0.125m2核定1人,其他允许有站立乘客的客车为0.15m2核定1人。根据上述标准,1平米可以站8个人,所以就算就算满了,也不会超载。
公交车作为交通工具,给出行的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然而,每到上下班高峰阶段,泸州的公交车上的人人满为患(如江城-茜草的19路公交车),多的时候起码有70-80多人。就是这样,公交车每到一站,候车的人蜂拥而上,拼命的往上挤,都想早点回家,不然的话,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等到下一班车,就算等到下一班车来了,也不一定能挤上车。
诚然,公交车载客越多,公交公司的收入也就越多。然而,为什么公交车装的再多都不算超载,交警对此现象也是熟视无睹。国家哪条法律规定允许公交车超载?公交公司不能拿乘客的生命当儿戏。假如哪天公交车在行驶途中出了交通事故,伤亡的人数将不可估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在此,恳请公交公司、交警部门的领导,对此现象予以重视,不要等出了事故再来反思和后悔!!!!!!
09年“成都公交自燃”事件后,专家专门测算过,找一批人来挤公交,公交挤到爆都不会超过国家规定的公交超载标准。具体新闻报道和数据有兴趣的自行查找。
公交速度慢,流动性强,相对较安全,而校车可是满载祖国的的花朵,呵呵玩笑话,要严格规定以保证学生的安全
按照国家建设部对公交车限载的国家标准是8人/平方米,按照这个标准,公交车上空余地方最少要超过80人以上才属于超载,因为座椅、售票台、扶手杠等的安装使得公交车即使再挤也不会达到车辆限定的载客极限,所以市内公交车不可能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