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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吴春红多少钱

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最主要要考虑的问题首先就是案件是属于民事还是行政或者是刑事案件的范畴,每一类的赔偿标准都有所不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2、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3、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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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了张高平多少钱

2013年5月17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辉、张高平冤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共计221.146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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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按2013年全国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5676元计算,呼格家属可获赔90多万元。
除此之外,呼格家属还可以申请精神赔偿。今年10月,最高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如果呼格案精神赔偿以35%的上限计算,赔偿金额大约30多万元。
以上两项赔偿相加,呼格家属可以获得的赔偿约90万元-120万元。 国家赔偿在具体支付时, 还会考虑呼格父母的生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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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能赔偿多少钱

首先说赔偿的问题。现在聂树斌案的判决没有被推翻,判决仍然有效。在这种情况下,聂树斌案还没有被确定为冤案,所以还不存在赔偿问题。
再说如果有赔偿。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造成当事人死亡的,按照判决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二十倍赔偿。2012年的标准大概是四万七千多,二十倍就是差不多一百万。此外,当事人直系亲属,就是父母子女,有未成年人的,应支付抚养费至成年。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生活费到去世。
最后,关于漏洞,经过80年代以来大规模的立法建设,国内的法律体系已经很完备了。漏洞在于执行,执行的问题出于体制。所以说法律有漏洞是对法律工作的不尊重,并且偏离了主题。最大的漏洞,还在于体制。
有问题欢迎追问

国家赔偿对于误判刑十二年能赔偿多少钱?

可以要求支付国家赔偿(一天按169元计算,这个好像是去年的标准)以及精神赔偿,还有相关保险和其他费用,不知道你有不有关注最近一个类似的司法案例,叔侄二人因被误判强奸罪并杀人入狱十年,二人共请求702万元,以下是他们二人请求的相关信息,你可以参考一下,或去网上关注一下:

张高平叔侄二人已经列出了一个“关于要求冤案赔偿、补偿、求助”的清单。其中包括“国家赔偿及精神赔偿180万元”;“一次性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15年,两人共28万元(十年冤狱劳动技能难以恢复,要求解决养老问题)”;“老母十年赡养医疗费、未成年女儿抚养费”等共计12项索赔;其中索赔最高的一项便是,“张高平为运输个体户,当时每月净收入3万元(有据可查),要求补偿280万元(这一项可能不适用你所说的)”。这些赔偿细则加起来后,共计索赔总金额为7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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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赔偿规定脑积水该赔,多少

脑积水属疾病,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所以,一分钱没有。

交强险国家赔偿标准

交强险的国家赔偿限额有标准,其中: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
另外还规定了无责赔偿的赔偿标准,即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限额是100元。

因心脏病在看守所死亡应该赔偿多少钱

犯罪嫌疑人或案犯(罪犯)在受羁押期间死亡的,需要由看守所或办案机关负责举证证明其对犯罪嫌疑人或案犯(罪犯)的死亡没有过错责任,不存在医疗不当与抢救不及时的情形。如果看守所或办案机关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与不当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或案犯(罪犯)的家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赔偿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法律依据请参阅《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三十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