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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票作废重开还交钱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重开会有损失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重开不会有损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月申报期发现上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误,不符合以上要求,故不能直接作废,应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冲销。

跨月发票作废重开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期重开还再次交税吗

开一份的发票就有一份的收入,就要计算增值税,你的发票过期了,收入已走完了,因此,要想重开,只能把原来的那张发票,用红票冲出,再开一张正确的,这样一红一兰,不影响税。
要开红票还必须取得税务的允许开红票的证明。

跨月发票作废重开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1、跨月发票胡可以作废重开,只可以开红票冲回
2、红票与重开的发票金额不变,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了。
扩展阅读:发票作废情况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跨月发票作废重开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增值发票上弄墨水作废从开,还交税吗

很显然:

增值税发票由于被墨水污染直接作废重开的,被作废的那张发票的税额是不用交税的。

至于期末是否需要缴纳税款,一般纳税人要看销项减进项,小规模纳税人要看本期应交增值税科目情况。

注销发票重开一张还要交税吗?

用红字冲销发票后,多缴纳的税金为红字发票和新开发票之间的差额。,还是要申报,不过等额的冲销的话就相当于本月没有新开具发票,不用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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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错了又重开的,要钱吗

发票开错了再重开的,你要将开错的发票追回并作废掉(要保全全部联次发票才能作废),就不要钱了。否则老板有可能要你赔钱。

顾客没有把发票拿走,那就好。老板领发票不要钱的,全国都免费了。

开增值税发票要钱吗开的增值税发票有错误,作废后重开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当月丢失的发票作废重开要分费用么

答:分什么费用,不需要的的。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