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女的夫妻离婚后再婚,如果没再生孩子的话,之前的独生子女证还是有效的,如果继续生了孩子,之前的证件就没有效了。
再婚独生子女证有效吗?
当今社会人们大多会有“快餐式恋爱”,也因此许多人婚后的婚姻状况不稳定,离婚以及再婚,在当今社会已屡见不鲜,虽然在某些老一辈看来,再婚是一种有辱风节的行为,但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所以在离婚后也仍有权利寻找自己的幸福,这样一来再婚率就会提高。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会问很大对于有子女的夫妻离婚后再婚,独生子女证还有效吗?
特定条件下有效: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离异或丧偶后,在育龄期内再婚,新组合家庭子女数累计超过一个的,持证人应当在当月到原发证机关缴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否则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仍然有效。并且离婚后也可补办《独生子女证》,只需要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以及离婚证明即可。
使其有效的条件:
以河南省为例,根据《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三条,婚前双方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以及第十条,婚前双方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从明年开始,我们国家开始实施普遍二胎政策,即使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也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同时也不会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离异或丧偶后,在育龄期内再婚,新组合家庭子女数累计超过一个的,持证人应当在当月到原发证机关缴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否则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仍然有效。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没有期限的,除非你又生了第二个孩子或者孩子死亡的,才会被取消。关于补办的事情,是这样规定的,如果你的孩子在你们省全面实行二孩政策之前出生的,随时都可以补办。如果是你们省全面实行二孩政策之后出生的,才不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全国独生子女证都一生有效.年满18年前可享受一切相关的政策补助和奖励,成年后成家时如果男女双方都为独生子女,以独生子女证为合法凭据,可生两胎.
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条件及如何办理领取手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
1、有效。
2、目前独生子女证已经基本停办。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3、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享受;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规定获扶助。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夫妻,如果在新条例之后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继续给予奖励。但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用退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后自愿不再生育的;
(2)婚后符合政策生育两个孩子,一个孩子在18周岁前死亡,现只有一个孩子的;
(3)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一方系未育,又不再生育的;
(4)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判决或调解给原配偶抚养,一方未育,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的;
(5)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再婚的;
(6)再婚夫妻的双方均只生育一个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已判决、调解给原配偶,而又不再生育的;
(7)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孩子,不再生育的。
(8)再婚夫妻中依法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一方
符合,但是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你最好还是具体到当地计生部门查询,或到当地计生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