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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魂为什么李燕同意自首 李燕的演艺经历

《缉魂》的结局是什么意思?

《缉魂》结局深情对望的两个女人有可能是王世聪和万博士或检察官夫妇。万博士将阿超的记忆移植给了李燕,以此驱除掉李燕身上王世聪的意识,然后阿超版的李燕去自首。最后李燕又假装母亲的口吻对王天佑说要他好好活下去,这不可能是王世聪记忆的李燕。只有阿超才会这么做。而在监狱里,李燕和阿超的妻子相视一笑,显然妻子已经知道李燕就是阿超。

在电影《缉魂》中,各种情节扑朔迷离,结局导演也留下了很大的悬念,在剧情中检察官夫妻意外换魂一直是电影的主线,是已经浮出水面的事情,但是众人不知道的是王世聪和万博士也已经换了魂魄,片尾深情对望的两人很可能是王世聪和万博士。

李燕的演艺经历

剧中万博士善良痴情,爱了王世聪很多年,为他付出了很多,王世聪去世后,万博士为了能够留住王世聪就将他的意识和记忆转移到了李燕身上,虽然被转移意识的王世聪是女身,但是万博士对王世聪的爱意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分毫,而王世聪机智稳重,是个十分有野心的人物,霸占了李燕的身体后并没有因此而感到愧疚,他的内心也是爱着万博士的。

《缉魂》是一部悬疑犯罪类型电影,根据江波的网络小说改编而来,讲述了检察官夫妇着力调查集团董事长王世聪离奇死亡的案件,从而揭开了隐藏在背后的惊天秘密的故事。王世聪意外在家中死亡,于是检察官梁文超和阿爆夫妇便负责调查此案,两人经过一番调查之后发现王世聪身边的每个人都有着复杂的关系。

《缉魂》的结局是什么?

《缉魂》的结局是万博士将阿超的记忆移植给了李燕,以此驱除掉李燕身上王世聪的意识,然后阿超版的李燕去自首。最后李燕又假装母亲的口吻对王天佑说要他好好活下去,这不可能是王世聪记忆的李燕。只有阿超才会这么做。而在监狱里,李燕和阿超的妻子相视一笑,显然妻子已经知道李燕就是阿超。

李燕的演艺经历

电影《缉魂》结局深情对望的两个女人有可能是王世聪和万博士或检察官夫妇。在电影《缉魂》中,各种情节扑朔迷离,结局导演也留下了很大的悬念,在剧情中检察官夫妻意外换魂一直是电影的主线,是已经浮出水面的事情,但是众人不知道的是王世聪和万博士也已经换了魂魄,片尾深情对望的两人很可能是王世聪和万博士。

剧中万博士善良痴情,爱了王世聪很多年,为他付出了很多,王世聪去世后,万博士为了能够留住王世聪就将他的意识和记忆转移到了李燕身上,虽然被转移意识的王世聪是女身,但是万博士对王世聪的爱意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分毫,而王世聪机智稳重,是个十分有野心的人物,霸占了李燕的身体后并没有因此而感到愧疚,他的内心也是爱着万博士的。

李燕的演艺经历

《缉魂》是一部悬疑犯罪类型电影,根据江波的网络小说改编而来,讲述了检察官夫妇着力调查集团董事长王世聪离奇死亡的案件,从而揭开了隐藏在背后的惊天秘密的故事。王世聪意外在家中死亡,于是检察官梁文超和阿爆夫妇便负责调查此案,两人经过一番调查之后发现王世聪身边的每个人都有着复杂的关系。

李燕的演艺经历

2005年,李燕于三立电视台《台湾龙卷风》饰演Yvonne(依钒),因剧情之关系,于此剧中的外号为无尾熊。 2009年接演三立年度大戏《天下父母心》后,与李文龙《陈冠霖》饰,两人走搞笑.逗趣.温馨风,颇受观众支持.喜爱。

《缉魂》剧情是怎样的?

《缉魂》围绕一起富豪凶杀案展开,讲述了负责此案的检察官梁文超与妻子刑警阿爆在调查中发现,这起看似争夺遗产的谋杀案背后还隐藏着更为惊人的秘密故事。

罹患癌症的检察官梁检(张震饰)和妻子阿爆(张钧甯饰)即将迎来自己的孩子,梁检最近接手了一桩棘手的案件:著名集团董事长王世聪惨死家中,而死者儿子王天佑,年轻的妻子李燕,多年的好友万博士,甚至死去的前妻唐素贞,每个人都与他的死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随着更多的线索逐渐浮出水面, 几位嫌疑人之间的关系也愈显复杂。被看见的有时并不是真相, 梁检逐渐发现了凶案之下隐藏着的惊人秘密。

李燕的演艺经历

《缉魂》的角色配置和情节设计算是恰到好处,既不简单也不繁复,值得表扬。影片的悬念设计和故事反转也做到了一波三折:从初步认定王天佑为凶手,到引出人格置换后的“李燕”是真凶,再到梁文超和万宇凡以他们的方式结案,层层递进、不留大坑,有公理有私情,导演程伟豪能全程把控、不掉大的链子,殊为不易。而且,影片在讲述悬疑主线剧情时没钻牛角尖,未在烧脑、强推理等一些方面乱用劲,观众只要认真看基本都能看懂,这点值得不少眼高手低的同行学习。

稳健的风格和效果,很大程度上也意味着保守、平和——《缉魂》按部就班的叙事与反转缺乏惊喜,对犯罪悬疑片而言其实是比较吃亏的,再加上贯穿全片冷峻萧瑟的气质,使得此片很难称得上“精彩”。

《缉魂》还有两个无法令人忽视的元素,即“科幻、灵异”,并且在部分桥段起到了实质性结合作用的化学反应。故事发生时间设在近未来的2032年,除了在城市广角镜头中能看到些许赛博朋克题材作品中的霓虹灯影,实际上整部影片中的科幻元素展现相当克制,大曲面触屏、更自动化的汽车、更灵活的智能手机等,观众很自然就能接受。

谁能编个谜语,谜底是李燕我爱你

季节无常下相随 李 大雁偏偏往南飞 燕 天鹅一去不复还 我 受尽辛苦又交友 爱 偶尔不见伊人愁 你

给下面句子加上不同的标点符号,使其分别表示四种不同的意思 王 红 李 燕 参 加 演 出 了

“王红,李燕参加演出了。” 王红(顿号)李燕参加演出了。 王红:“李燕参加演出了。” 王红:“李燕,参加演出了!”

杀一个人再去自首法律是怎么判刑的?或者说误杀一个人再去自首结果又会怎样?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故意杀人罪的起点刑期是三年,最高是死刑。法官在判决的时候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判决。同意一下二楼的几种情况。自首只是减轻刑罚的情节之一,在审判时,如果犯罪情节太严重的话是没有太大作用的。

开车撞死人当事人家属愿意私了但又报了警又怎么处理

只有接授刑事付带民事的处罚,就是赔偿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和法院的刑事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