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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生育津贴领取 生育津贴领取问题

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一、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公司帮助完成。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二、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三、对于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的,需提前报备代理公司,并提交相应资料给代理公司由其协同申报,对于好易保这样的网上社保服务平台,便可网上直接上传资料、网上申领。以上就是“生育津贴怎么领取”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生育津贴领取问题

领取生育保险津贴

对于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很多地方要求累积生育保险缴费瞒1年(有的地方是10个月)后才可享受,还有的地方是参加了即享受,这个要看所在地,建议你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免费咨询电话:12333),确认一下,以当地回答为准。 另外,对于不能生育险的,可以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保护条例,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照发工资、奖金及工资性补贴。并享受原工作岗位上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其检查费、按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因此,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及医疗费,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向参保单位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的的生育待遇不受是否参加生育保险的影响。

生育津贴领取问题

能享受生育津贴,但产前检查的费用只能报销2008年3月之后的,因为之前没有上生育保险,领取生育津贴应该是到缴纳保险的所在社保所或劳动局领取,不能就近办理的。

生育津贴领取问题

生育津贴如何领取?

我去问过的·····是办一张卡直接打到你卡上·····也不是所有买生育保险的都会有津贴,根据您交的保险基数来的,怀孕初期去社保申请使用生育保险的时候如果你符合申领津贴的条件他就会给你申领津贴的表格,生过孩子之后就可以填上然后把表上要求的材料备齐去申请····有的基数不够的她就不会给那张表···也就拿不到津贴了····

生育津贴怎么样领取

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应当到所在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并提交所在统筹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孕妇流产的医学证明。

生育险津贴领取基数

您好!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若您还想了解更多信息,可以点击我下方的logo,抑或在是在网站上查看“甄嬛传食品的“宫心计” 准妈妈们连呼伤不起!”和“龙年准妈妈扎堆 孕妇险如何选购”的文章,希望以上权威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嘉兴市领取生育保险需要哪些材料

女方的身份证、出院小结、发票、汇总单、健康服务证、出生证、出生前一个月的税单,如果是异地分娩,还要有异地分娩的申请单。

嘉兴缴生育保险在外地生可以领取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