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轻人站在城镇的中央,宣布他的心是整个山谷中最美丽的心。围观的群众很多,他们都称赞他的心的确是最完美的,没有一点伤痕或者瑕疵。真的,他们一致认为这实在是他们见过的最美丽的心。这个年轻人非常自豪,更加起劲地大声吹捧自己那颗美丽的心。 突然,一位老人出现在人群面前,他说:“你的心不如我的美丽。”围观群众和年轻人都朝老人的心看去,它有力地跳动着,却布满了伤疤,有的地方被挖走了,虽然重新补上了,但修补得不甚完整,留下参差不齐的疤痕。实际上,有的地方还露出很深的豁口。 人们睁大了眼睛——他们想:他怎能说自己的心更美丽呢?年轻人看了看老人的心,见是这种情形,不禁笑了起来:“你不是在开玩笑吧?”他说。“把你的心和我的比一下,我的心是那么完美,而你的心却布满了伤疤和裂痕。” “是的,”老人说,“你的心从表面来看很完美,但我绝不会跟你交换。你看,每个伤疤都代表我为别人献出的一份爱——我掏出一块心给他们,他们常常会掏出自己的一块回赠给我,但由于这两块不完全一样,伤口的边缘就留下了疤痕,不过我十分珍惜这些疤痕,因为它们能使我想起我们共同拥有的爱心。有时我送出了心,其他人并没有回赠给我,因此就出现了这些深孔——献出爱只是创造机会。尽管这些伤口疼痛,并且整日敞开着,却能使我想起我给予他们的爱。我希望有一天,他们能够回来填补上我心里的空间。你们现在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美丽了吧?” 年轻人默默无语地站着,泪水顺着脸颊流下。他走到这位老人身边,把手伸进自己完美而年轻美丽的心里,撕下一块来。他用颤抖的双手把它献给这位老人。 老人接过馈赠,把它放进自己的心里。然后他从自己疤痕累累的心里掏出一块,放在年轻人心里的那个伤口上。正好放进去,但不是特别吻合,因为有一些疤痕。年轻人看着自己的心,看起来不再完美但比以前更美丽了,因为老人心中的爱也流淌到了他的心里。他们互相拥抱,然后肩并肩离开了。
年满十八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活体器官,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捐献人捐献活体器官,应当不危害其生命安全。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或者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并有其配偶(没有配偶的有其父母和成年子女)以及两名医师的书面证明。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个人,应当向省红十字会或者通过医疗机构向省红十字会申请。
如何办理捐献器官手续
深圳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相关手续的办理由深圳红十字会负责,其具体地址在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市卫生局8楼804室。志愿捐献器官者需填写“器官捐献志愿书”,并由志愿者的一位直系亲属在志愿书上签字,与红十字会相关部门达成协议。该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对于器官捐献的具体要求和相关事宜,可拨打075525537972咨询深圳红十字会。
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有关规定,公民捐献人体器官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活体器官,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捐献人捐献活体器官,应当不危害其生命安全。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其本人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只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其配偶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二)没有配偶的,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三)没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亲属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四)没有任何近亲属的,有其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养老机构等组织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此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捐献遗体、器官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如果小晶真的有捐献意愿,可到当地红十字会填写一份 《中国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申请登记表》或《广东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声明自己无偿捐器官或遗体用于科学研究和临床需要。有意捐献遗体或器官的市民,可致电梅州市红十字会(电话0753-2398533)咨询。
猪 时间淡忘一切 拿得起放的下才是真的长大了
路还长一段情一段事 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都不值得你去做什么放弃生命的蠢事
命是父母给的 要轻易放弃 你背叛的不是父母还有我们这些朋友
随随便便就为一个伤害你的人放弃宝贵生命是不值得的
活着就要体现生命的价值观 你还在读书 出来了难道不想大干一场 就憋屈了十几年就草草了事?
开心的笑 开心的活 哪怕人生走到了尽头 也要吸进最后一口气
知道吗?我不是你的谁谁谁 我不也不在对你指指点点 做为一个关心你的人 站在一个希望你开心快乐的角度在考虑你的未来 指不定在未来你是个有钱的老板 多多关照.
这世界在冷 也有你容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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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遗体器官是在自愿、无偿的原则下进行的。可以先到各登记接受站登记,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遗体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身体器官除了肝脏捐了可以再生,其它的捐了就没了,所以要慎重,再说捐了器官之后或多或少会影响身体健康。如果是自己的至亲需要那就另当别论了,不过即便是至亲需要也就只有肾脏和肝脏可以捐。
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设区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省红十字会。地方红十字会可以委托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医疗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所委托的红十字会。 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活体器官,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捐献人捐献活体器官,应当不危害其生命安全。 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只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其配偶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二)没有配偶的,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三)没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亲属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四)没有任何近亲属的,有其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等组织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器官捐赠 器官捐赠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或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 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捐赠给亲属或配偶。 器 官 捐 赠 的 范 围 器官捐赠的范围包括细胞捐赠、组织捐赠和器官捐 赠。 细胞捐赠 是指从一个健康人的体内提取有活力的细胞群,输入另外一个需要救助的病人体内。临床上最典型的就是捐赠骨髓以救助需要骨髓移植的病人。 组织捐赠 是指将人体的部分组织捐赠给那些需要救助的病人。这些组织包括:皮肤、眼角膜、骨骼、肌腱、血管、神经等等。一位捐赠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同时捐赠多种组织给那些等待移植的病人。 器官捐赠 就是将人体的某个仍然保持活力的器官捐赠给另外一个需要接受移植治疗的病人。这些病人的病情通常非常严重,而且已经不能用其他治疗方法治愈。目前世界上已经成功地进行过心脏、肾脏、肝脏、胰、肺、小肠以及腹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等多种移植。 器官捐赠的种类 活体捐赠 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捐赠给三代以内的亲属或配偶。活体捐赠者首先必须是绝对自愿的,而且必须经过医院的检查和公正处的公正才可以进行捐赠。 尸体捐赠 捐赠的器官来自一个刚刚去世的人,他/她在生前表示愿意在死后捐赠器官,用于救助那些濒临死亡、需要接受移植手术的病人 脑死亡与器官捐赠 ..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二章 人体器官的捐献
第七条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第八条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第十条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