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孩子出生医学医学证明,需要孩子是在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由孩子父母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卫生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 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驾车路线:全程约79.3公里
起点:富平县
1.富平县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莲湖大街东段行驶30米,调头进入莲湖大街东段
2) 沿莲湖大街东段行驶2.7公里,右转
3) 行驶710米,直行进入X314
4) 沿X314行驶600米,左前方转弯
5) 行驶2.2公里,朝阎良/西安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富平立交
2.沿富平立交行驶370米,直行进入京昆高速
3.沿京昆高速行驶46.9公里,朝西安绕城(南)/东三环/灞桥/渭南方向,稍向右转进入谢王立交桥
4.沿谢王立交桥行驶1.5公里,过谢王立交,右前方转弯进入西安绕城高速
5.沿西安绕城高速行驶20.6公里,过缪家寨高架桥,朝南三环/大雁塔/曲江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曲江立交桥
6.沿曲江立交桥行驶460米,过曲江立交约310米后,直行进入包茂高速
7.西安市内驾车方案
1) 沿包茂高速行驶270米,直行进入包茂高速
2) 沿包茂高速行驶30米,直行
3) 行驶240米,左前方转弯进入三兆路
4) 沿三兆路行驶160米,在第1个出口,进入南三环辅路
5) 沿南三环辅路行驶930米,过雁翔桥,右转进入雁翔路
6) 沿雁翔路行驶1.2公里,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终点:陕西省妇幼保健院
按陕西的规定:在富高考报名
12月1日至7日,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前必须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
报名时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
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招办负责;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到学籍注册学校所在县(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有关部门负责。
本省就读于非户籍所在县(区)学校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凭就读学校及其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2016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增加产假60天。 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王一刀是微创手术创始人。每天固定做两个医院的手术,每周一、三、五前半天在富平广仁医院做手术,后半天在西安微创手术中心做手术,每周二、四、六前半天在蒲城重阳医院手术,后半天在大荔手术;这些都是固定的任务,另外还有许多医院请他会诊手术。
那要是义工可行,但要是为了赚钱,我觉得不可行,看看能不能开个小点的实体店试试,可能良心和收入都比较客观。
处置医院有权力处置新生儿吗?“新生儿是公民,应该得到人的待遇。”几个家属都表示,“处理”掉,在他们当初的理解中就是抱走并掩埋掉,无论是张素侠还是医生周某,都会通过“找个老头抱走孩子”的程序来达成这一目的。问题是:即便这些孩子的结局的确是被掩埋而不是被贩卖,是否符合规定?医院有没有权力处置新生儿?李少芬的答案是否定的,医疗机构和医生没有决定新生儿生与死的权力。“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孕妇怀胎到28周,她的胎儿即被视为我国的公民。作为公民,新生儿也应当得到人的待遇,不能被决定生死。”新生儿只有在一种情况下,能由家人作出决定。“如果家属的确认为新生儿再无救治的必要,应当签署一份‘放弃治疗’的协议,而不是简单写到‘要求处理婴儿’的说法。”李少芬说,“关键是,家属必须见到新生儿的确死亡,才可以交由医院来处置死婴。”而用何种方式处置死婴,又是另一个问题。据介绍,被确认的死婴应当视作医疗垃圾,应当采取的处理方式是火化焚烧,而不是就地掩埋。
规定为何没能筛查出传染病隐患?怀孕37周时应有一次梅毒抗体复测。下一步,来家准备起诉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原因是案件虽系张医生个人犯罪,但医院管理出现漏洞难逃其咎。通过来国峰和董珊珊夫妇提供的检测报告来看,妇幼保健医院共为董珊珊做过两次梅毒抗体的检测,一次是1月13日的入院建档检测,一次就是7月16日临产前的传染病化验。前一次结果显示“阴性”,后一次显示“弱阳性”。最终这种模棱两可的“弱阳性”让张素侠抓住机会,一举把来国峰夫妇说服,趁着两人相互猜忌埋怨之际抱走了孩子。至今,最新的检测结果——县医院的免疫报告单上显示梅毒抗体“有反应性”,仍然不能证明董珊珊母子患有该疾病。实际上,这个让张医生钻了空子的“莫须有”的检测结果,也许最早可以在孕期时筛查出来。据北京市积水潭医院产科主任李少芬介绍,按照我国妇幼保健的严密规程,孕妇除了在入院建档时接受一次梅毒、HIV和乙肝三种传染疾病的检测,还应当在孕期第37周的时候做一次重要的“复测”。而现实情况是:董珊珊并没有接受过这样一次复测,她在妇幼保健医院接受的其他全部体检,即是3月11日的血常规化验和血压测量,以及前后4次B超检查。来自妇幼保健医院一份内部会议记录显示,当天医护人员的诸多做法都与规程不符:比如二线医生董巧利,面对梅毒弱阳性的检测结果并未亲自查看病人症状;比如接生员司欣,她没有按程序在剪断脐带后让产妇看新生儿情况;产妇产后,未按照观察2小时再送入病房的规定执行,而是直接处理之后就送入病房;再如主管医生张爱利,既没有询问病人情况,也未对之后病历改动处提出质疑。浑水摸鱼之下,张素侠获得了作案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