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后男方的工资收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说真的,妻子问你要,那一定是她觉得你们已经到那个地步了,你不给会很伤他心的。更何况她是一个再婚的女人,经过感情挫折,比以往的女人更加敏感,你应该放在手心里疼而不是拿她的真心去猜疑。而且他是你妻子,不管再不再婚,她都是你的妻子,如果什么问题都要考虑到她是个再婚的女子的话,以后日子不好过哦。退一步海阔天空嘛,先给她,觉得不合适再要回来,家庭是要共同经营的。不过呢,这毕竟是你自己的妻子,如何待她是你的事哦,觉得没必要给的话,就别给了。
再婚二十年,如死了,你的遗产按继承法由父母、孩子和现任老公继承。当然,你也可以立遗嘱,有遗嘱的要按照遗嘱继承。工资也是你遗产的一部分(去世后工资就没有了。
老人的工资属于老人,除非是老人主动赠与,否则,不存在子女“有权享受”问题。
即使涉及到继承,离休老人再婚后,只要未与再婚配偶的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甚至连继承权都没有。
如果再婚的男人把工资卡交给你了却对你不好,就说明他只是需要你而不是真正的爱你,你要和他好好谈谈,把你的想法和他说说。如果你还是感觉不到他的爱,他给你再多的钱也不幸福,分开是你最好的选择。
1、配偶亡的时候,配偶的遗产就发生继承。如果配偶的法定继承人没有以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也没有就配偶的遗产进行分配,配偶的遗产就属于全体法定继承人共同共有。
2、丧偶老人再婚,领取结婚证以前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但配偶遗产部分属于全体法定继承人共有),领取结婚证以后双方的收入属于再婚老人夫妻共有。
3、丧偶老人“财产”不会因为再婚发生分割,而是因为配偶亡发生一次继承而可以进行分割。但是,中国人通常为了不伤害老人的感情,在一个老人去世后另一个老人还在的时候,是不分割财产的。
1,老人再婚,不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
2,工资要怎么支配,就是当事人的自由;
3,精神分裂症本身不适宜结婚,当事人的弟弟不仅结婚了,还生了孩子,此责任不在当事人的父亲;
4,其他请参阅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
5,每个成年子女,都有赡养年老父母的责任,这和对方是否再婚无关;
6,话可能说得不中听了,但理是这个理。
老人再婚的话,只要不立遗嘱留给现任的老伴,那么他的房子应该属于再婚前的财产,也是属于老人个人的私有财产,在老热闹走后有权利继承的。
人都没死谈分财产肯定伤和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