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好的样子才行。这是下策先找介绍人说说。。就说个很冠冕堂皇的词。说你多少年后才能结婚。但是你必须要表现不完美。你去她家的时候也表现出来。严重点。然后在女方通过媒人给你说这婚不能结。就把钱退给你了。理由很多。还有一种办法是下下策。选择了法律保护你的话。你会胜诉。但是你要有证据他收了你的钱!有证人!你胜诉是必然的!现在是法制社会!不是迷信的时代。 目前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更直接的办法。或者让媒人说你有啥缺点
只是订婚,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分手依法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但是因为你们有共同生活过,所以只能退还部分彩礼的。
我国《婚姻法》主张结、离婚自由。只要你们双方同意,签妥离婚协议就可以直接办理离婚登记。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根据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应当返还彩礼。鉴于你们已经共同生活5天,彩礼可不必返还。
这个是当事人双方协商的。彩礼属于赠送.不应该偿还.如果起诉到法院.法庭会在分割财产时判有过错方少量赔偿.
目前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你们现在是没有结婚不受法律的保护。一般情况下男的提出分手的话,彩礼之类的女方是不给了。如果是女方提出来的,彩礼一分不少的归还男方,鉴于你这种情况,那要看看对方家的心好不好了,建议你找第三方,也就是通常说的“媒人”去和解一下。。尽量挽回就挽回。。真不办法的话,彩礼要过一点是一点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但是,在大部分地区,未婚同居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或者长时间的同居,此时如果再要求返还彩礼就有点不现实。因此,在这种同居时间较长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彩礼可以不予返还。以上是在实际的操作中,法官对彩礼的可能性判决。其实,解决此事最好的办法还是补办结婚证,有了结婚证,彩礼什么的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就不会遭遇返还彩礼的难题了。如果,没有补办结婚证的,由于彩礼的数目也在不断的增加,还是需要请一个专业的人士过来帮您处理比较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女方有孕,如果男方执意分离,对男方不利,不但拿不到彩金,还要负上民事责任和道德遣责,如果是婚姻登记了的话,女方在有孕或初生儿不足1周岁的情况下法律上是不给男方提出离婚的...,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唉.错好对好,忍一时之气,慢慢会过去的,建议男女双方暂时分开一下,各自冷静一下吧.分离不是解决事情的最好办法,如果男方真的那么在意那些物质上的东西的话,真的是大错特错,女方嫁给男方是想找个依靠,如果男方这样做的话,真是笑死街坊,连阿猫阿狗都会鄙视你的.
呃,说实话,这事对你几乎没有什么有利条件,若是打官司的话,胜算特别小。
第一,你们给礼金没有字据,就没有证据。虽然有亲戚可以证明,但真打官司的话,恐怕她家亲戚自然不会说收了,而你家亲戚和邻居做证人有点瓜田李下。当然媒人可以证明。
第二,即使你们能证明给过彩礼,虽然你们没有领证,但已经有婚姻的事实,在法律上就不支持再退还彩礼了。
第三,法律上有一条:若彩礼造成男方家庭困难的,可酌情退还。不过你这时间过去太久了,都已经四五年过去了,你家现在经济是挺困难,但早已经不能算是因为彩礼造成的了。
我觉得走法律程序对你来说不是很可靠,何况请律师打官司还需要钱。不过实在没办法也可以试一下,没准她也不懂法,吓唬吓唬多少能还给你些。怎么说呢,你虽然在习俗上是结婚了,但毕竟没有领证,没有领证多少法律也不太保护;而且你现在确实挺困难,动之以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