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学籍都是全国联网,转学后只要接收学校网上发起转学申请,原学校点击同意就可以了。问题的关键是不少学校不愿意接收插班生和非施教区内学生,就算接收了,也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培养费,所以当务之急你需要和他们校长协商,让他们学校同意接收你,其他都好办。希望帮到你,望采纳。
只要户口在内蒙就应该可以高考,借读就借读我认为没有关系。具体你应该咨询内蒙当地招生部门,确认一下,不要因为这事耽误孩子的一生!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拿广州的给你借鉴一下,其他地区应该类似的
广州小学生入学携带证件及手续办理指南
报名时需要家长提供的材料:
(一)房产方面的证件、证明材料
1、有房产证的带房产证。
2、房产证尚未办好的,带购房合同。
3、租住房屋的,带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父母双方的房产、居住情况证明,以及所租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地的证明,父母如有工作单位,则由各自单位的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如无工作单位,则由社区居委出具相关证明并出具失业证。
4、父母无房产,适龄儿童与父母一起居住在祖辈房产处的,提供祖辈的房产证,父母双方的房产、居住情况证明,父母如有工作单位,则由各自单位的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如无工作单位,则由社区居委出具相关证明并出具失业证。
(二)户籍证明
1、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本。
2、在广州市无房产、户口又不在广州市的,除提供原籍户口本,还应提供广州暂住证。
(三)其他证件
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属于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办理小学生入学的程序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入学年龄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
(二)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三)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年龄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
1、
具有本区户籍且实居地与户籍同址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以小孩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
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发票和购房合同);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所在页);
2、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3、儿童在幼儿园或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项目包括肝功能检查情况);
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5、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
①按分类一览表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
②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暂住地证明;
③小孩体检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1.资料备齐后,按规定时间由法定监护人带适龄儿童到地段小学登记;
2.由小学审核后交小学教育科审批;
3.小学教育科审批后交学校并由小学发放录取通知。
注意:
1、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没有房产,在我区居住的房屋需为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2、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如发现为选择学校而临时迁移户口的,将另作处理。
3、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4、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由家长到登记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领取时间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
5、对不依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补登记工作由广州市教育局统一时间安排,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和所需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
6、具体招生政策及小学地段划分以当年公布为准。
7、特殊情况请直接咨询越秀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
如果包头小学需要借读证明才能入学,那就一定要开。
蔚县教育局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你可以先找关系或带些礼物再试一下,也可以向县政府信访部门投诉,还可到市教育局或媒体投诉,甚至可以到法院起诉!
转学只要没转学籍毕业证就应该原校给办理,不用补交学费,只要转学手续办的
齐全就没事,这是学校的错,协商不行就直接找教育局,学校这样是不对的
直接找地区教育局问这个事情
可以的,楼主哪个学院的?我是法学院的,已经和法学院打过电话了,将准考证和请假条传真过去就好了。。。楼主给学院打电话不要给研招办打电话
本地的还是外地的呢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我市普通中小学就读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母至少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暂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3.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申请:学生父母填写《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并持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就近学校提出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安排)。符合入学条件但没有联系到接收学校的,可持有关材料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2.审查:接收报名的学校审查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是否符合入学条件,符合条件的,经学校签章同意后,到接收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借读手续。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符合条件的,一般在其居住地4公里范围内安排就读学校。3.建档: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建立正式借读学籍,高中阶段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借读学校不建学籍,学籍仍旧保留在原学校。4.入学: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持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接收学校报到、入学。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须同时持以下证件原件到报名点登记:
(1)原籍户口簿(户口簿上能够证明父母与适龄儿童的亲属关系);
(2)父母一方在青劳务合同(需经劳动局审批的正规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3)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父母一方在青岛的暂住证(暂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4)房产证(房主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房产交易中心审批的租房合同;
(5)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外出入学的证明;
(6)《儿童健康手册》(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查体健康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独生子女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以上证件均应提供原件,缺一不可
(参考,其它网站上找来的)
个人认为,这类事情还是直接到校方去了解,毕竟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归化也不同。而且,需要一些人事关系。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